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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是怎么定开盘价的?股票开盘价制定标准

2020-10-28 16:19:38    来源:南方财富网

股票开盘价怎么定的?股票开盘价格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期货市场开盘价是通过集合竞价产生,而集合竞价的开盘价产生原则又与正常交易中的价格成交原则有区别,所以在个别情况下就会产生申报买价高于开盘价或申报卖价低于开盘价而不能成交的现象。

开盘价即集合竞价,它的产生原则是:某一个股票在9:00——9:25之间由买卖双方向深沪股市发出的委托单中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股价,但值得说明的是一这个“一致股价”是指能够单笔撮合量最大量的那个“一致股价”,它不一定是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的最高价。在9:00——9:25之间产生的“集合竞价”不执行在9:30以后“连续竞价”中当委托价一致时所执行的“时间优先”原则。

下面举例:在在9:00——9:25之间,买方1的股票委托价5.04元,委托量为100手,委托时间为9:02;买方2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500手,委托时间为9:10;买方3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800手,委托时间为9:24;卖方1的委托价4.96元,委托量为500手,委托时间为9:05;卖方2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200手,委托时间为9:13;卖方3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900手,委托时间为9:22;在上述情况下,当9:25开盘价即集合竞价一定是4.99元,成交量为1400手,在这1400手成交量中,买方1.2.3的委托全部成交,卖方1和2委托的500手和200手也全部成交,而卖方3委托的900手只成交了700手。

投资者自行申报心理预期的股票买卖价格,而电脑交易系统就会对这些申报价格,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排序,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成交量最大。

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如果满足了这些条件,那么此基准价格就可确定为成交价,也就是当日的开盘价了。可若发生了例外情况,电脑交易系统无法找出符合这些条件的基准价格,此时就以当日第一笔交易的成交价作为开盘价。目前大多数国际市场,比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基本都已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开盘价。

股票开盘价不是计算出来的,是证券交易系统根据委托报价,按照最大成交数撮合成的;

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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