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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灾后重建工作信贷投入 加强受灾地区现金需求预测

2022-07-11 11:24:52    来源:上饶日报

6月中下旬,我市多地出现多轮强降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成为当前迫在眉睫的任务。我市金融机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灾后重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灾后重建工作的信贷投入,优化金融服务,维护受灾地区金融稳定,支持灾后重建。

我市各金融机构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对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信贷需求给予优先支持,加大“商复贷”发放力度,大力推广“抗洪贷”创新产品支持模式,积极发放涉农小额贷款,加大对农户和涉农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存货、仓单、订单、知识产权等为质押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受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全面落实金融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省分行在信贷规模、续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结合“百行进千企”活动,建立金融帮扶名录。畅通绿色通道,建立灾后重建融资项目审批快速反应机制,对受灾企业和群众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对2022年6月24日以来贷款到期还本困难的受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同时,对受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延期付息安排,并免收罚息。

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因支持灾后重建出现的资金缺口,各金融机构及时给予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从2022年第二季度起至2023年6月,按照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此外,采取差别化监管方式,提高普惠金融考核权重,原则上各银行机构普惠小微考核权重不低于10%。

各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加强受灾地区现金需求预测,适当增加营业网点的现金库存,适当减免受灾客户账户挂失和补办、转账等收费;鼓励对受灾影响较大的企业新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减半收取,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酌情增加额度,降低或取消抵质押要求,缓收或减免租金、利息。

(记者 陈绍鹏)

关键词: 灾后重建工作 信贷投入 受灾地区 现金需求预测 涉农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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