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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落实“开门办监管”,增设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2022-01-12 23:50:59    来源:扬子晚报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规范监管行为,落实“开门办监管”,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以下合称《指南》)。

《指南》系统总结了监管实践中服务上市公司的成熟做法,进一步改进工作机制和流程,旨在让上市公司服务需求有章可循、有处可提、有人可问,完善上市公司“急难愁盼”事项服务方案,切实增强上市公司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监管服务质效。

具体来看,《指南》在全面总结实践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需求和业务开展实际,将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各项服务的内容予以制度化。

一是系统梳理总结,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

实践中,上交所已经与上市公司建立了通畅的沟通渠道,为每家公司配备对应联络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咨询、现场来访、参加培训等服务事项已成惯例,工作机制清晰,公司接受度也较高。《指南》通过全面梳理总结,将这些机制提升为具体规范。明确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电话等非现场方式或者来访等现场方式向上交所咨询,规定答复方式和答复时限,以及双人接待来访、事后登记等要求。

《指南》特别明确,上市公司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认真回复上市公司提出的业务咨询,友好、高效、专业地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规可以立即回复的,应当立即回复。咨询事项比较复杂、无法立即回复的,原则上应当于5个交易日内予以回复。

二是创新沟通机制,强化亲身实地交流。

《指南》深入落实“开门办监管”,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在常规来访接待外,特别增设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制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每周固定时段接待上市公司来访,直接倾听意见和诉求,上市公司可通过公司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和预约接待日时段。

同时,《指南》就调研走访事项专设一章,明确涉及上市公司的重要规则或业务安排需充分调研意见,以及走访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

三是回应公司诉求,丰富完善服务内容。

当前,业绩说明会已成为很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的“标配”,召开意愿、频次全面提升,相关服务机制也趋于成熟。《指南》专设一章对业绩说明会服务事项进行规定,并设置专线咨询电话,提供充足便利。

此外,对于实践中公司反映较为迫切的及时掌握监管动态、监管标准的需求,《指南》规定将定期以视频等形式向上市公司推送相关内容,以明确市场预期。

具体来看,上交所会为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免费提供相关服务,包括提供线上平台、路演场地、嘉宾邀请、流程指导、组织培训、专线咨询等。上交所免费提供上证路演中心标准服务,以及面向全体投资者的直播互动渠道。上市公司选择与上交所建立媒体合作的其他平台为其提供业绩说明会服务的,上交所也可以免费提供转接信号同步直播和实时互动服务。

对于业绩说明会的嘉宾邀请,《指南》也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拟邀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参加业绩说明会的,可以直接与其联系,也可以向上交所提出。在上交所提供的路演场地召开业绩说明会,有意向邀请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或者媒体记者参加的,可以向交易所提出。

四是全面加强协作,充分凝聚各方合力。

近年来,上交所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与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证监会派出机构等在上市公司风险化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区域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协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也积累了有益经验。《指南》将与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和内容予以明确,作为常态化工作推进,以充分凝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强大合力。

《指南》最后提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部门将支持上市公司进行同行业互动交流,协助搭建行业交流平台,持续组织召开行业座谈会、行业投资者交流等活动。

上交所表示,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服务机制,是优化工作方法,加强外部监督,提升监管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部署和要求,不断丰富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监督,为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提供更多便利,共建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良好市场生态。

澎湃新闻记者 葛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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